朱穆之
朱穆之(1916年12月—2015年11月 [1] ),原名朱仲龙,江苏江阴人。1933年起在北京大学外语系学习,参加一二九运动、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。1937年起,任南京《金陵日报》编辑,山东聊城、临清专署秘书。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39年后,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治部宣传部、统战部副部长,太行分局宣传部科长,北方局宣传部秘书,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科科长,新华通讯社特派记者、临时总社蒋管区组组长、解放区部主编、编辑部副主任、社委会成员、编辑委员会成员、第二副总编辑。1949年后,任新华社副总编辑、副社长、编委会党组第二书记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受迫害、被关押劳动。1972年9月后,任新华社社长、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、组长、党组书记,中宣部副部长兼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组长,文化部部长、党组书记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,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。2004年3月离休。 2015年10月23日在北京逝世,享年99岁。
他写有《关于新闻写作的几个问题》、《新华社对新闻的要求》、《关于深入》等文章,著有《论新闻报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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